近日,辽宁省抚顺市出台的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方案指出,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均可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床位数在100张~200张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符合医疗机构审批标准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可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