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2月7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审议通过。根据《方案》,海口将在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市属公立医院建立“医院发展中心+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为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海口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作为海口公立医院举办主体和运营监督机构,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并代表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决策权。海口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重点将放在对全市卫生事业的宏观规划指导、政策制定、行业准入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方面。
同时成立“海口市医院发展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主要承担医管委的日常工作,代政府管理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海口将积极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责任主体,要减少对医院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人才引进权、内部医疗机构设置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自主经营管理权。要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
“这意味着医院是对外开放的,只要你是真正的医疗专家,拎着包就能来医院做手术、坐诊。这有利于优质医疗资源的引进,也能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海口市卫生局局长曾昭长解释。
《方案》同时要求要健全公立医院决策机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