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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四成常住居民签约家庭医生

2016-12-27 0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21日召开媒体沟通会,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张天晔介绍上海 “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张天晔表示,上海市在2011年开始推进家庭医生制度签约试点。到去年底,上海所有社区中心已经签约了全市常住居民超过1000万人,签约率达44%。

张天晔介绍,从2015年开始,为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启动了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改革,以“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为路径,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制度。

一是以“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为基础。所谓的“1+1+1”也就是老百姓可以选一个社区中心的家庭医生,在全市范围里选一家区级医疗机构,再选择一家市级医疗机构,从而形成一个“1+1+1”的医疗机构组合的签约。签约后可在医疗机构组合内自由就诊,优先满足60岁以上和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现阶段,签约居民仍可到“1+1+1”之外医疗机构就诊,但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可获一系列优惠服务。

二是以做实签约服务为重点。要求家庭医生要对签约居民进行分层分类,要把签约居民按照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以及疾病的恢复期人群进行分类,分类以后再予以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关怀以及健康干预。还加强对签约居民诊疗服务,比如市级医疗机构预约门诊号源优先开放。同时,慢性病签约居民实行药品常处方,一次性最多可开一到两个月药量,大大减少往返奔波次数。 

三是针对老百姓过去不愿到社区来的问题,设计推行延伸处方政策。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居民,在上级医疗机构完成诊疗回到社区后,家庭医生可延续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处方里的药品,开同样的药。还采取第三方物流配送形式,将药品配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居民就近的药房以及居民家里等地点,实现对社区居民针对性用药需求的满足。 

四是探索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的管理。长宁区已经有好几年开展了按照有效的签约人头,结合服务效果和质量,探索医保按人头支付的制度雏形。在“1+1+1”签约中,目前家庭医管费用的系统基本已经建成,接下来也会对居民费用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 

五是夯实配套体系,支撑整个制度。包括打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平台,对家庭医生确立责任主体地位,允许家庭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所需要的团队,有分配和考核的权利等。还坚持人才队伍培养和培训,从2010年开始,已经累计招录全科医生规培对象2000余人,已经有900余人完成了培训,这900余人全部都进入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张天晔介绍,截止今年12月,全市已有超过18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1+1+1”签约试点,近阶段平均每天新增8000人以上。签约“1+1+1”医疗机构组合的居民门诊在“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就诊近8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超过70%,在签约社区就诊也达到60%。延伸用药受到居民欢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具“延用处方”11万张,据测算,老百姓均次自付平均可减少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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