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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孕妇创伤的诊断和处理指南

2016-01-25 11:04
来源:   作者:

导语

孕妇合并创伤是创伤救治中少见的特殊病例,需要和产科医师协同处理,尽力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由于妊娠期间孕妇生理条件的改变,对此类伤员的诊断、 处理有独特的原则。美国东部创伤外科协会制定了相应的指南,现介绍如下,供国内从事创伤救治的医务人员借鉴参考。


1、Ⅰ级推荐

目前无。

2、Ⅱ级推荐

任何孕龄在20周以上的创伤患者均应该接受至少6小时的胎心监护。若存在子宫收缩、胎心异常、阴道流血、子宫压痛或易激惹、孕妇严重创伤、羊膜破裂等情况,应持续接受胎心监护并进行进一步的评估。

孕龄在12周以上的创伤患者均应接受Kleihauer-Betke试验,以确定是否存在胎母输血综合征(FMH)。

3、Ⅲ级推荐

针对胎儿最佳的初始处理方案是要对孕妇进行最优化的复苏和尽早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所有育龄的女性创伤患者均应检测β-HCG水平,并且尽可能地避免X线辐射。

担心大剂量电离辐射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应成为患者接受诊断性X线检查的禁忌证。当然对于孕妇,应尽可能使用无辐射效应的影像学检查来代替X线检查。

小于5 rad的辐射并不增加胎儿畸形或流产的几率,因而在整个孕期中采用低辐射检查的行为都是安全的。

超声和磁共振检查对胎儿没有明确的副作用。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医学证据,磁共振检查不建议用于妊娠早期的创伤患者。

当孕妇不得不接受多次X线检查时,应请放射科医师会诊,以评估胎儿可能受到的辐射量。

任何孕龄大于24周的濒临死亡的孕妇均应接受紧急剖宫产手术。

紧急剖宫产手术应在孕妇死亡后的20min内完成,理想的应在4min内开始。胎儿神经系统的健康状况与孕妇死亡后开始手术的时间有关。

保持孕妇处于左侧15°卧位,以避免增大的子宫压迫下腔静脉造成仰卧位低血压综合征。

对于每一位妊娠创伤患者须考虑产科医师会诊。

备注

胎母输血综合征(FMH)以胎儿血液通过受损的胎盘进入母体为特征,症状多为非特异性。实验室准确检测母血中胎儿红细胞成为临床早期诊断和治疗的基础,Kleihauer-Betke(K-B)实验是最常用的实验室诊断方法。

编辑:曲奇

来源:《孕妇创伤的诊断和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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